早上5 点45分出门工作,难得能在傍晚六点赶完工作,准时下班。
走在从医院回到住宿的路上,我不自觉的伸出手,想像用我的手碰触阳光。
是的,今天我终于看见了阳光。
我不再是在黄色路灯下看见自己的影子了。
过去我一直都比较喜欢宁静的黑夜。
但如今对我而言,在日复一日长时间工作"人造光线"的摧残后,
我只是想要在自然的阳光下助我看清自己。
短短5分钟的路程,
在这光芒下,
我能仔细瞧一瞧自己的穿着打扮,
看看自己头发长到哪了,
看看自己眼底下的黑眼圈是否加深了,
看看自己走路时是不是变得更有自信了,
看看是不是在2个月里成长了不少。。。
感觉上,
阳光和日光灯下看自己,
还是暖暖的阳光下能看得比较清晰。
然后,
我回到了住宿,
电梯门打开,
我按了5楼,
回到房里,
脱下白袍,换下穿了12个小时的脏衣服,洗个澡,
念个书,
很快的,
我又活在灯光下了。。。
我又活在灯光下了。。。
下次,什么时候我才能站在阳光下呢?
面对日光灯,我开始有点厌倦了。。。



